最近几年,国家对知识产权的保护力度逐渐加大,企业对知识产权的重视程度也逐步加深,但是专利审查流程的速度却并没有多大改变,因此耽误了许多企业的生产运营,企业想早日拿到专利授权证书的心情也越来越急迫。有鉴于此,国家知识产权局制定了两种方式来解决这个问题,第一种是开展专利快速预审备案;第二种是开展专利优先审查。今天我们主要介绍的是第二种方式,即专利优先审查管理办法。



(以上是我所办理的部分优先审查案例)
专利优先审查管理办法
第一条 为了促进产业结构优化升级,推进国家知识产权战略实施和知识产权强国建设,服务创新驱动发展,完善专利审查程序,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专利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专利法实施细则》(以下简称专利法实施细则)的有关规定,制定了专利优先审查管理办法。
第二条 下列专利申请或者案件的优先审查适用本办法:
(一)实质审查阶段的发明专利申请;
(二)实用新型和外观设计专利申请;
(三)发明、实用新型和外观设计专利申请的复审;
(四)发明、实用新型和外观设计专利的无效宣告。
依据国家知识产权局与其他国家或者地区专利审查机构签订的双边或者多边协议开展优先审查的,按照有关规定处理,不适用本办法。
成都其高专利代理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是经中国国家知识产权局批准成立、商标局备案,从事专利申请、商标申请、著作权登记、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等各类知识产权代理业务以及知识产权顾问与咨询业务的专业机构(机构代码:51244)。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