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自:成都其高专利代理事务所 发布时间:1571930140 浏览 : 次
(1)企业所得税由 25%降低至 15%;
(2)开发新技术、新产品、新工艺发生的研究开发费用,未形成无形资产计入当期损益的,在按照规定据实扣除的基础上,按照研究开发费用的50%加计扣除;形成无形资产的,按照无形资产成本的150%摊销;
(3)可以争取国家一些专门针高新技术企业财政补贴;
(4)承接政府高新技术研究项目并享受补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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